成都7月起试点城乡居民享受同样医保待遇
2008-2-2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刘友莉)26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传出消息:今年7月起,成都市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合为一体,让城乡居民享受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目前国家的医疗保险政策分别针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民等不同身份的人群制定,其缴费标准、财政补贴及待遇享受都不相同。此次,国家要求成都市先行先试,将现在针对城乡居民不同的政策制度统一起来,让城乡居民享受相同的待遇。不过,虽然大标准相同,但根据不同的消费需求,劳动保障部门仍设立了几个档次,让不同人群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及家庭条件等自由选择。
新政策将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办法,6月底前出台试点方案,7月起在部分区县试点,明年在全市正式实行。今年,我市还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办法,实现大统筹、可转移。
根据要求,我市财政部门将尽快出台市县两级补助的具体办法,并按分担比例落实到位。
又讯 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日前正式批复,同意乐山、绵阳等10个市(州)为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