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保险知识网社保成都成都社保补缴

成都试点 缴费标准10月有望降低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21 10:29:39  成都社保补缴


  2007-8-16
来源:四川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彭永生 实习生 袁丽霞)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被列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后,成都市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统筹层次、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参保补贴、保险待遇、缴费年限、征缴方式等方面修改完善政策。据悉,为实现医保全覆盖,今年10月1日前,成都市有望出台补充规定,对《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进行补充完善,将降低缴费标准,改变参保方式。
成都此前已在3区县先行试点
    “为健全完善城乡统筹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去年10月就在金牛、双流、金堂三个区县先行试点,今年1月全面启动实施。”成都市委、市政府还将其纳入“十大惠民行动”实行目标管理。
    截至 6月底,成都全市参保城镇居民61523人,其中低保人员11684人,征收基金3801.9万元,先后有 1887人次享受医保待遇,共报销住院或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623.06万元,次均报销3301.85元,平均报销率达60.61%,较好地缓解了城镇居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缴费标准和参保方式有望改变
“7月24日,在得知成都成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后,我们就立即着手,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对政策进行补充完善。”有关方面透露,新的补充规定将降低缴费标准,以个人为单位的参保方式将改变为以家庭为单位,目前正在对新方案的缴费、待遇等情况进行测算,9月将有望出台,并预计在10月1日起实施。
    据悉,目前施行的《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城镇居民的缴费标准为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其他区(市)县为4%,新的补充规定将考虑降低这一数值,降低“门槛”,让更多居民享受到医疗保障带来的实惠。同时,参保方式将改为以家庭为单位,居民在办理参保时将以户口为依据,有1个居民就参保1人,有2个居民就参保2人,不再允许老年人参保、年轻人不参保的情况发生。

社保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