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保险知识网社保成都成都社保中断

外地突发疾病不用愁 成都医保可申请异地就医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21 10:29:39  成都社保中断


  2007-1-16

作为成都一家大型企业长驻上海办事处的代表,陈俊常常感叹:“自从到了大上海,最怕生病,因为小到感冒大到手术,一切费用都得自己掏腰包。”如今,小陈终于可以向“异地就医无保障”的烦恼说“拜拜”了———根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他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充分享受应得的权益。

根据《通知》,长期驻外人员在工作地或居住地选择2-3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后,通过事先提出申请、相关机构确认备案,即可作为本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短期驻外人员异地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报销,但因突发疾病进行急救或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除外。

哪些人可申请异地就医

《通知》指出,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因病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不含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异地就医人员包括长、短期驻外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中,长期驻外人员是指在异地工作或居住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短期驻外人员是指因公出差、学习、探亲等原因在异地暂住6个月以内的参保人员。

异地就医申请怎样办理

《通知》明确,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就医的,本人需事先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退管站、社区,下同)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并备案;申请时须提供相关资料及一式两份《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表》。申报人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选择2—3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经当地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确认签章,作为本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因病情需要在所选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外专科医院就医的,须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医疗机构证明等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

短期驻外人员异地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报销。但因突发疾病进行急救或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除外。

异地就医变更怎样办理

驻外人员除因工作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变更异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原审核批准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已申办异地就医手续的,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即行中止;需返回本市长期居住、或变更异地居住和工作地址、变更异地就医医疗机构的,应事先注销原异地就医登记,再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办理异地就医注销手续,须填写《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请注销异地就医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异地就医医疗费如何报销

《通知》规定,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由本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3个月内,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按下列规定办理: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审核报销。2、申报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出院证明书、病历首页复印件(医院有关部门盖章)。特殊情况由参保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社保卡、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3、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本市同级别医院的标准执行。其中短期驻外人员已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未愈的疾病,因病情急性发作在省外三级及以上医院急救处理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比照市外转诊执行。

特殊病患可特殊处理

长期驻外人员中的特殊疾病患者可在所选择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按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短期驻外需超期带药的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应提供本人申请和单位证明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确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本市不能诊治的疑难病症人员,可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相关规定申办市外转诊。

医院表态

对医院不会有太大影响

昨晚,川大华西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差人员突发大病的几率很小,因此,新的异地就医政策不会影响病人的走向,不会对医院产生太大影响。他同时表示,该政策便民利民,体现了国家卫生机关对老百姓的关心,应该予以关注

社保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