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贯彻落实南京会议情况汇报
为了贯彻落实今年个山会议和南京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生育保险工作进度,结合贵州省的实际,我们在5月中旬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贵州省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地)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今年“中山会议”要求,把生育保险工作摆上位置,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使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1、规范生育保险政策,搞好相关制度衔接,逐步扩大覆盖面。1995年我省已转发了劳部发〔1994〕504号文件(黔劳局发〔1995〕30号)。因此。要求各地区要按照文件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已开展生育保险工作的地区,也要合理调整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搞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间的相互衔接,在此基础上稳步扩大覆盖面。
2、认真开展调研工作,逐步完善政策。今年拟开展对全省生育保险工作方面的政策、问题的调研,从有利于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出发,重点对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管理、生育节育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生育保险统筹项目等问题进行调研,制定有关配套措施,为完善全省的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范生育保险运作提供依据。
3、理顺管理职能,明确职责,逐步实现生育保险的规范管理。要求各地区要在抓好医疗保险行政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建设的同时,理顺工伤、生育保险管理职能,搞好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要加强生育保险工作力量,明确生育保险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明确工作职贵,做到具体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4、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快推进生育保险步伐。今年要加强对各地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在适当时机,将组织进行经验交流。同时,要加大对生育保险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跟踪各地区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障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稳步推进。
【出处:中华保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