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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9月1日起实施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20-07-19 17:34:13  郑州个人社保查询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15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昨天上午,省政府法制办对此《办法》进行了说明。

  根据此《办法》,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就应当为职工(不分男女)缴纳生育保险费。

  除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外,其他各单位的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由过去的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在全国各省市生育保险办法中,我省此次实施的《办法》首次提出:失业状况的女职工,符合相关条件,仍可享受生育保险。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有些单位不发工资,不给生活补助。更有个别用人单位,趁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使她们的生活在医疗费用的重压下雪上加霜。今后,这些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

  昨天上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情况说明会,向社会公布参保范围、缴费办法、津贴领取等相关规定。

  问:哪些人要参保答:所有单位职工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省18个省辖市都已经实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截至5月底,全省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已达到288.61万人。但是,由于各个统筹地区政策不统一、待遇项目设置不科学、覆盖面较窄,不同市地之间保障水平差异较大,有的参保者甚至没有充分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新办法的实施将使全省的生育保险办法得到统一。

  那么,究竟哪些人要参加生育保险呢?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称,最广泛地拓宽参保对象的覆盖面,是新出台的《办法》一大亮点。

  《办法》规定,凡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问:保险费用谁来缴纳答:由单位按比例缴费

  据介绍,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以及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该怎么缴纳保险金?是自己出钱,还是单位统一缴纳?

  《办法》指出,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并且,各类企业和国家机关在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基金时,遵循的标准、比例不同。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不得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

  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确定。

  问:产假期间工资谁发答: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不仅有大笔医疗费用需要承担,还要享受相当长的一段产假。在此期间,单位按什么标准给女职工发工资呢?

  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今后,除了能够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外,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工资也将以生育津贴的形式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办法》规定,女职工(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除外)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

  问:哪些费用可报销答:包括计生手术费

  是不是参加生育保险,所有因生育所发生的费用都能“报销”?

  《办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均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符合规定的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除了正常生育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外,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包括:实施输卵(精)管绝育手术、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实施输卵(精)管绝育手术后,又实施复通手术,以及人工终止妊娠的(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除外)。

  但是,不符合国家或者本省计划生育规定、不符合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支出,生育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

  “报销”范围广泛使广大女职工的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但并非到任何医院就医均可从保险基金中支付费用。《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管理。除急诊、急救外,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

  问:女工失业后怎么办答:参保三年终身享受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有的女职工曾经参加过医疗保险,但生育时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处于失业状态。这些失业女工生育期间面对沉重的医疗费用一筹莫展,今后,她们的权益也能得到保障。

  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称,针对处于失业状况的女职工,为减轻她们的医疗负担,《办法》在全国各省市生育保险办法中首次提出,根据不同的参保时间,这类人群仍可享受生育保险。

  具体为:参加生育保险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加生育保险三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问:为何男性也要参保答:配偶生育可领补助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可以在生育期间享受“报销”医疗费用,对于男职工来说,参加生育保险有什么意义呢?

  为保护参保男职工的利益,《办法》规定: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上年度按规定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此外,针对参保地和生育地不在同一区域的现象,《办法》还指出,女职工异地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参保的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

  问:单位不参保怎么办答:将按日加收滞纳金

  虽然办法已经出台,但是,如果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该怎么办?按照《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相关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未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欠费期间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该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欠费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补足全部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后,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问:生育保险基金如何管答:社保机构要专款专用

  为保证生育保险基金用到实处,真正为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保障。针对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去向,《办法》专门作出规定:生育保险基金要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门用于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等方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或者挪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多收或者减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无故延期拨付、擅自增加或者减发、停发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生育保险金,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流失的生育保险基金,并由相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规定,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

【出处: 安阳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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