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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育保险等药品目录落实湘本月执行甲类目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4 20:22:27  长沙工伤保险


  国家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落实工作座谈会今天在长沙召开,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局有关人士表示,全省将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在今年12月开始执行甲类目录,并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对乙类目录的调整工作。

  按照规定,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各地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 个人自付比例。对于乙类药品各地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 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

  “新版《药品目录》共增加了260个药品,其中甲类药品增加了53个,增幅为 11.8%。”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与2004年版药品目录相比,增加的药品都是近几年上市的经临床验证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的新药。同时,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还对原目录中部分可以被更好的药物替代或无人使用的药品予以调出,使药品目录的结构更趋合理。

  医师开具西药处方须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开具中成药处方须遵循中医辩证施治原则和理法方药,对于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对按西医诊断开具中成药、按中医诊断开具西药等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和药物滥用等,要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纳入定点协议管理 。

  对目录外的临床紧急抢救和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药品,要求各地要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制度并明确相应的审核管理办法,保证参保患者的治疗需要。对于部分临床疗效确切,有重大创新价值 ,但价格昂贵可能对医保基金产生风险的药品,可以另行制订谈判准入的办法。

【出处: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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