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萧山失业保险金增加88元
日前,记者从浙江萧山区就业管理服务处获悉,随着今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960元,萧山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地从原来的680元/月调整到768元/月,增加了88元。新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从2008年9月1日执行。
另外,9月份的失业保险金(包括医疗补助金)补发金额,近日将发放到个人的失业救济金存折中。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包括医疗补助金)每月补发92.40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保险金(包括医疗补助金)每月补发96.80元。(王宽和)
编辑:媛媛
【出处:萧山网2008-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