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失业保险多缴多得已经实施每月最高可达850元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南京市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于2009年1月1日顺利实施,此次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改革,将原“三挂钩一照顾”的办法,调整为在规定上下限范围内与失业人员缴费基数挂钩,上下限标准定期调整,鼓励多缴多得。新办法将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601元增加到850元。
记者了解到,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同步调整。记者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去年9月底,南京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已超过了160万,待遇发放的调整对他们来说将是一个重大利好。
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缴费年限包括在用人单位就业和灵活就业期间参加失业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以及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可视同缴费的年限。视同缴费期间的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与此同时,失业保险业务流程也有所变动,2009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15个工作日内,需持失业人员档案到南京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档案转移手续。2009年1月,按新计发办法核定失业保险待遇6108人,877人高于原601元的最高标准,其中353人享受了850元封顶标准,新老办法实现平稳过渡。
【出处: 龙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