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低
记者2月19日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09年1月起,失业、医疗等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将阶段性降低。
记者获悉,此次南京将阶段性降低各类企业四项社会保险费率1.7个百分点,其中,在2009年至2010年内,将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为1%(个人缴纳比例不变);在2009年内,将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由9%降为8.5%(个人缴纳比例不变);工伤保险在现行的缴费比例基础上降低0.1个百分点;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0.8%降为0.7%。降低费率标准从2009年1月起执行。
编辑:媛媛
【出处:龙虎网200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