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居民医保住院最高可报90%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更好地体现医疗保险普惠于民的精神,日前,湖北省保康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作出调整,最高可报90%。
在乡(镇)卫生院、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由65%、55%、40%调整为80%、65%、50%。并采取住院报销比例与缴费年限相挂钩。即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后,继续连续缴费每满一年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0个百分点。这一举措表明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最高可报销90%。(湖北保康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张俊雄 王代荣)
编辑:杜圆圆
【出处:中国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