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上调140%
日前,浙江省兰溪市医保部门对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作了大幅度的调整,自2010年5月1日起,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至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2万元,上调幅度达140%。年度内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属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通过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解决,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后,参保人员将直接受益,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最高可达27万元,极大地减轻了参保患者的负担。(兰溪市医保处 刘瑛 吕月菊)
编辑:杜圆圆
【出处:中国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