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建立城镇职工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
日前,江苏省阜宁县出台了《关于试行全县城镇职工医疗费用二次补偿办法的通知》,从今年起建立全县城镇职工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减轻困难群体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办法规定,城镇职工医疗费用二次补偿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低保、特困、重残等困难群体,将其当年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纳入二次补偿范围。符合二次补偿条件的个人须于次年元月份向县医保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核实后给予二次补偿,补偿比例不高于60%,全年最高补偿不超过10000元,补偿所需基金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江苏省阜宁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魏理仕) 编辑:杜圆圆
办法规定,城镇职工医疗费用二次补偿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低保、特困、重残等困难群体,将其当年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纳入二次补偿范围。符合二次补偿条件的个人须于次年元月份向县医保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核实后给予二次补偿,补偿比例不高于60%,全年最高补偿不超过10000元,补偿所需基金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江苏省阜宁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魏理仕) 编辑:杜圆圆
【出处:中国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