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11年度居民医保开始登记
即日起,南京市2011年度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开始登记。参保登记工作将于今年12月25日结束,届时将不再补办2011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据悉,符合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条件,尚未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2011年度城镇居民参保登记手续。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在办理参保登记时,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外,年满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需携带《学生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携带父母一方《暂住证》及父母工作单位提供的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校学生还需携带学籍证明;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需携带《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肢体、智力、精神及盲视力残疾)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今年刚出生的“新生儿”,除了可以申办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外,也可同时申办2010年度居民医保。(施婷婷)
编辑:新宇
【出处: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