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升 率先实施新生儿“一保双险”
记者昨日从江北区人力社保局获悉,该区201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将有5项新调整,在全市率先实施新生儿“一保双险”,一档报销比例大幅提升,还将全额资助“三无”人员参保。
新政1 新生儿落地即保
明年江北区将对新生儿实行“一保双险,落地即保”,也就是说,只要新生儿母亲当年已在区内参加居民医保,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参保范围,无需缴纳当年个人参保费用,由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出生证明等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参保。如果新生儿母亲没有参保,错过参保缴费时间的新生儿也可在出生3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区社保局缴纳全款,独立参保,享受未成年人待遇,且不设待遇支付等待期。
新政2 三无人员政府资助
新政策规定,江北区“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无法定赡养人的群众,无论选择哪个档次参保,均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费,提供医疗保障;对其他困难群众参加一、二档居民医保,分别给予20元和60元的资助。
新政3 成年人可报销85%
江北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也有大幅提高。成年人的最高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5%,未成年人最高报销比例从80%提高到90%。同时,一档参保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翻了一番,达到了40%。在封顶线方面,新政策也向一档倾斜,成年人住院封顶线从5万元上升到6万元,未成年人住院封顶线从6万元上升到10万元,上涨幅度近7成。
新政4 住院报销起付线下降
江北居民医保住院报销、特重病门诊的起付线全线下降。其中,一级医疗机构从200元下降到100元;二级医疗机构由400元下降到300元;三级医疗机构由1000元下降到800元。
新政5 市内住院不需先垫资
明年起,江北区将实行市内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也就是说,参保市民到市内所有定点非营利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不需先垫资,出院时仅付报销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出处: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