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组合保险推行首年逾300万游客参保
25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云南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云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云南分公司与云南途安旅游安全保障救援中心签订协议,三家保险公司将共同承保2011年云南旅游组合保险。记者从签字仪式上获悉,云南旅游组合保险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试运行,截至2010年12月25日,经云南旅游服务网电子商务平台运用旅行社电子行程单投保旅游组合保险的游客已达323.5万人。
旅游组合保险是云南省提高旅游安全保障能力的一个新尝试,由"国家旅游局2010旅行社责任统保示范项目"、"2010旅行社统保示范项目超赔附加保险云南地区条款"以及"旅游车乘运人责任险"组合而成,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其他商业机动车保险等四大方面,扩展的附加保险条款还将无责救援救助责任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突发急性病救援救助责任赔偿和随团领队、导游和司机的雇佣责任赔偿等纳入了保障范围,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25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100万元,全年事故赔付不封顶,其最大亮点是承诺"有责赔付、无责垫付、负责追偿"。
截至去年12月25日,全省参保旅游组合保险的旅行社共377家,占云南省旅行社总数的82%;参保旅游汽车公司28家、旅游车3023辆;理赔案件2015件,其中,涉及旅行社的理赔案件639件,涉及旅游汽车案件1376件。记者 赵大春
【出处: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