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年金过渡计划保留账户转移安排等事项的公告
关于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保留账户转移安排以及业务办理规则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各参保单位及保留账户受益人:
为保障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保留账户及其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顺利转移,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长江养老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10年3月31日在公司网站发布的《关于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保留账户及其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内容,现就过渡计划保留账户转移安排及完成后的业务规则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保留账户”,指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转出原企业且无新的企业接收的个人账户。本公告所称“过渡计划保留账户”,指原由上海市企业年金中心移交的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转出原企业且无新的企业接收的全部个人账户,即范围仅限于上海市企业年金中心向我司移交前形成的保留账户。
二、2010年4月14日起至2010年4月21日,过渡计划保留账户从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转入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下设的保留账户组合。在转移期间,为确保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保留账户及其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顺利转移,我司各代理服务网点将继续受理保留账户客户的业务申请,但将暂停所有保留账户的操作处理。自2010年4月22日起,恢复正常的操作处理。
三、过渡计划保留账户转入金色交响计划后,业务办理规则不变,所有业务均由过渡计划保留账户受益人至长江养老代理服务网点进行申请。
四、除过渡计划保留账户以外,在监管部门就保留账户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前,其余保留账户不进行转移,继续在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下运营管理。2010年4月14日以后产生的新保留账户,均在原计划中运行,暂不开放投资选择权。
五、2010年4月14日起,在我司同时担任受托人和账管人的各年金计划下设立虚拟的“保留账户计划”,以统一管理各年金计划下未纳入原企业计划管理的保留账户。对于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转出原企业且无新的企业接收的个人账户,原企业经与员工确认后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转保留账户申请:
选择一:原企业可申请将该个人账户保留在原企业的企业年金计划下;在此情况下,原企业需对该个人账户履行管理职责,后续业务申请仍由原企业代办。
选择二:原企业可申请将该个人账户转移至其所在年金计划下的“保留账户计划”;在此情况下,原企业不再对该个人账户履行管理职责,后续业务均由个人直接向我司申请。
六、对于部分要求转出我司但由于相关考虑原因尚未完成转出的年金计划,须转出保留账户的,按相关规定暂时在尚未转出的计划中运行,待转出我司后由新的受托人按规定办理。
各参保单位或保留账户受益人需要进一步了解过渡计划保留账户转移相关事宜及金色交响计划和服务详细信息的,敬请与长江养老联系。
长江养老客户热线:400-820-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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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出处:长江养老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