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次为养老院老人上保险
本报讯(记者 黄海斌 通讯员 周钢)入住福利院的老人,在养老安全上又多了一道保险。记者昨从武汉市民政局获悉,武汉首次出台文件,政府将与养老机构联手为入住福利院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武汉市民政局副局长刘友华介绍,全市试行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养老机构自愿参保。武汉市民政局按照“低保费、保床位”的原则,制定统一投保方案。首批保险为期两年,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至2012年12月1日截止。
据介绍,保险期限内,参保老人在养老机构管理区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就医、住院,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赔付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政策)和意外住院津贴补助;因意外事故导致入住对象伤残的,经鉴定,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赔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及相关医疗费用等;因意外事故导致入住对象死亡的,保险公司按合同赔付丧葬费、身故保险金及相关医疗费用等。
为引导和鼓励养老机构参保,武汉市财政对投保的养老机构按保费给予不高于三分之一、每张床位不超过50元的补助。各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武汉市民政局副局长刘友华介绍,全市试行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养老机构自愿参保。武汉市民政局按照“低保费、保床位”的原则,制定统一投保方案。首批保险为期两年,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至2012年12月1日截止。
据介绍,保险期限内,参保老人在养老机构管理区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就医、住院,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赔付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政策)和意外住院津贴补助;因意外事故导致入住对象伤残的,经鉴定,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赔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及相关医疗费用等;因意外事故导致入住对象死亡的,保险公司按合同赔付丧葬费、身故保险金及相关医疗费用等。
为引导和鼓励养老机构参保,武汉市财政对投保的养老机构按保费给予不高于三分之一、每张床位不超过50元的补助。各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