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成为第四个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重庆将设立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开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等试点。据悉,这是继深圳、大连、天津滨海新区之后国家第4个保险业试验区,也是中西部地区首个保险业试验区。
《意见》要求,重庆要积极推进“三农”保险,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2008年,重庆保险业依然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全市保险机构保费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达到200.6亿元,同比增长60.9%,增幅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22个百分点。全年保险业赔款和给付金额共计45.6亿元,同比增长29.5%。
重庆保监局在2月4日举行的2009年重庆市金融工作会上表示,保监局将和市委、市政府陆续出台各项政策,以确保保险业试验区建设的深入推进。重庆市将打造保险资金运用先行区,以引导保险资金投入重庆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为契机,引导、协调、鼓励各保险法人机构在重庆扩大资金运用渠道和比例,积极参与投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或大型企业集团改制重组。同时,利用重庆即将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地区的有利条件,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推动农民工保险、农村医疗责任保险等涉农保险工作。开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开展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新农合”补充保险和企业年金等业务。
据悉,此次在重庆推进的一系列保险业创新试验改革,仅是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金融体制的一部分,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涉及金融行业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