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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职工医保异地住院报销方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3-01-15 14:33:00


  湛江职工医保异地住院报销方法

  一、已经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手续或经本市三级医院或五县(市)人民医院开具转诊证明(转院有限期:以办理好转院手续后的首次转院住院的出院时间起半年)的参保人,到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或公立医院)住院,其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本市同级定点医院的待遇标准结算。

  二、未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未办理转诊或者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到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或公立医院)住院,其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回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的,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比例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应增加10%。

  PS:纳入我国、省的“三个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等项目是可以进行医保报销(含住院、门特病种、普通门诊统筹)。

  湛江职工医保缴费范围是什么

  缴费范围:

  湛江市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我国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的在职职工或从业人员、退休人员都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年限: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暂定20年。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20年的,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满20年的,继续缴费至20年,但退休后缴费最多不超过10年。在我国或省法定的缴费年限确定后,按我国或省法定的缴费年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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