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条件、材料、流程
被征地农民可以以一定优惠来缴纳养老保险,不过缴纳养老保险后,相关机构会进行审核。那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理呢?下文为您介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和流程。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条件
1、办理征地社保手续的项目是市征地项目;
2、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障局审查的征地社保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合规;
3、用地单位已将征地社保资金一次性预存入广州市“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用地单位提交的征地社保审核材料,由征地项目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和初审;区人社局初审后出具《广州市XX区人社局关于申请审核XX项目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函》,附上所需材料,通过网办系统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审核与呈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1、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报省政府批准征地的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征地的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社厅省出具审核意见。
2、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限期会同相关单位核实、更正、补充材料或退件处理。
(三)出具审核意见
对需报省政府批准征地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对报国务院批准征地项目,呈报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审核。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所需材料
是否首次申报 | 材料名称 | 参考文本编号 | 材料出具部门 | 是否报市人社局 | 材料适用 |
业务情形 | |||||
首次申报审核 | 听证告知书 | 1 | 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 否 | 通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征地基本情况证明 | 2 | 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 预存政府补贴资金的需报送 | 通用 | |
村情况证明 | 3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否 | 通用 |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情况说明 | 4 | 区人民政府 | 是 | 通用 | |
放弃听证的证明 | 被征地单位 | 否 | 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不需提供 | ||
征地项目涉及被征地农民已参加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的说明 | 5 | 被征地单位 | 预存政府补贴资金的需报送 | 预存政府补贴资金的需提供 | |
养老保障费用测算函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否 | 通用 | ||
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 广州市社会保险 | 否 | 通用 | ||
基金管理中心 | |||||
再次申报审核 | 听证告知书 | 1 | 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 否 | 用地单位计提资金有变的,需按变更后情况提供。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征地基本情况变更证明 | 6 | 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 预存政府补贴资金的需报送 | 通用 | |
村情况证明 | 3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否 | 通用 |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情况说明 | 4 | 区人民政府 | 用地单位计提资金有变的需报送 | 用地单位计提资金有变的,需按变更后情况提供。 | |
放弃听证的证明 | 被征地单位 | 否 | 用地单位计提资金有变的,需按变更后情况提供,但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除外。 | ||
征地项目涉及被征地农民已参加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的说明 | 5 | 被征地单位 | 追加预存政府补贴资金的需报送 | 追加预存政府补贴资金的需提供 | |
养老保障费用测算函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否 | 通用 | ||
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 广州市社会保险 | 否 | 通用 | ||
基金管理中心 | |||||
征地面积及征地社保资金变更确认意见表 | 7 | 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 | 否 | 通用 | |
关于提前使用征地项目预存款专户资金的协议 | 8 | 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 | 否 | 需计提资金减少,经征地双方协商 | |
按原已预存资金落实的需提供。 | |||||
征地项目涉及政府补贴资金退回渠道确认表 | 9 | 区财政局 | 否 | 退回预存政府补贴资金的需提供 | |
关于征地项目实际征地面积变更的证明 | 当地人民政府 | 否 | 征地获批后,实际征地面积减少或不再实施征地 | ||
部分原申报审核材料。包括:1、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2、养老保障费用测算函;3、征地基本情况证明;4、村情况证明。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否 | 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