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小额人身险保费收入达3072万 试点显成效
2009年保费收入3072万元
湖北保监局日前发布消息称,该省自2008年8月正式启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以来,按照保监会有关要求,稳步推进试点工作。2009年,参加试点的6家寿险公司为全省172万农村居民提供了小额人身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072万元,全年赔付3200余件,支付赔款1387万元。
2009年以来,湖北省6家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公司积极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其中,中国人寿湖北省分公司主要通过三大渠道开展小额保险:一是通过村委会进行动员、组织、协调,实现村级统保。主要是通过向地方政府积极汇报沟通,引起地方政府对小额保险的重视,并向基层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提出要求予以支持配合。试点以来,已有近30个县级政府发文对推广小额保险给予支持。二是争取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与新农合一并收费。三是国寿村村通服务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推动,以小额保险为载体,通过在各村建立保险监督服务站,发展国寿驻村服务员和保险监督员队伍,为农民提供包括小额保险业务在内的各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