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2021年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流程,资料 天津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缴纳1年以上不满2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5年以上,超过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最长为24个月。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
根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