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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详细解读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12-07 12:11:07


厦门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详细解读

  以前,在外地生病了,看个病得先垫付,回来后还得赶紧跑去报销,医保异地就医报销“垫支、跑腿”成了市民心中的“痛点”。现在,随着厦门异地就医更加便捷,这一情况将得到改变。

  了解到,厦门近期出台的《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已于9月底开始施行,让异地就医变得更方便、快捷和安全。昨日,厦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对《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悉,2017年6月,厦门就全面启动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直接联网结算工作,目前已有22家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外地参保人到这22家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以直接联网结算。另外,厦门市参保人到外地就医,在就医地符合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也可以直接联网结算。从8月至今,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直接联网结算工作全面推开后,省外来厦门已办理住院有66人次,厦门到省外已办理住院的有40人次。

  亮点解析

  跨省异地就医接轨全国结算平台

  据市医保中心参保人待遇结算科科长戴琳介绍,《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出台后,跨省异地就医与全国结算平台接轨,免“跑腿”“垫支”。办理备案后,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即时结算的实现,极大降低了因报销医疗费用往返两地而产生的交通成本、时间成本和资金压力。

  除福建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可不必办理备案手续,选择省内非全省联网及省外定点医药机构均需备案。备案后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以及异地急诊、异地分娩、短期外出期间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等情形发生的医疗费都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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