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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4 09:40:01


为您整理山东省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包含参保登记、应缴费额核定、申报缴费、费款退付等相关信息汇总。

  山东省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

  自11月1日起,山东省企业单位原由社保、医保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划转为税务机关征收。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缴费流程如下:

  一、参保登记

  企业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已同步办理完成企业参保登记。企业通过社保、医保部门原渠道为其职工办理社保、医保参保登记。

  二、应缴费额核定

  企业按月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企业应缴费额。

  三、申报缴费

  缴费方式

  企业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者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进行申报。

  目前在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支持“三方协议缴费”、“银行端凭证缴款”以及“联行缴费”等缴费方式;办税服务厅支持“三方协议缴费”、“银行端凭证缴款”以及“POS机划款”等缴费方式。

  缴费凭证与缴费明细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查询缴费记录、换开税收完税证明;可通过社保、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进行缴费明细信息查询和打印。

  费款补缴

  企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先按照社保、医保部门的规定办理补缴核定手续,再通过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缴纳费款。

  四、费款退付

  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费退费的,由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受理申请材料,经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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