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惠医保关于被保险人既往症的约定
本产品的理赔申请须在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政府主办的补充医疗报销核报完成后进行。
关于被保险人既往症的约定
被保险人在生效日前如已患如下重大既往症,并因此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本产品不予赔付。具体重大既往症包含:
恶性肿瘤;
肝肾疾病,包括慢性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衰竭;
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包括缺血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病3级、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
肺部疾病,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日前如已患如下重大既往症,并因此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的自费药品费用以及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本产品不予赔付,具体重大既往症包含:
肿瘤类:恶性肿瘤,骨巨细胞瘤;
其他:克罗恩病、多发性硬化、溃疡性结肠炎、特发性肺纤维化、卡波氏肉瘤、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多发性神经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