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保险金窗口办理指南
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请及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可通过手机支付宝或到失业保险窗口办理手续。
武汉失业保险金窗口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办理失业保险金申报告知及失业登记;职工医保关系已接续至灵活就业窗口参保;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发放提示
1、每月16日前办理申领手续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当月发放;16日以后办理申领手续的次月发放。
2、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保卡的失业人员,为确保失业保险金顺利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先到社保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进行金融账户初始密码变更;无社保卡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至申领登记时录入的银行账户。
3、请遵守规定,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应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否则将依法处理。
经办机构:
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1号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青山区红卫路街建设四路21号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洪山区书城路18号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高新大道777号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 开拓南路29号联发大厦
江夏区失业办 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10号
东西湖区失业办 东西湖区两管一中心
新洲区失业办 新洲区邾城街古城大道156号
黄陂区失业办 黄陂区前川钓台道社会保障大楼
蔡甸区失业办 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