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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甘肃养老金调整细则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12-01 10:36:11


策解读

  ●发放范围:

  已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已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人员)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补助标准:

  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个采暖期从700元调整到1250元;1-4级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每人每年度冬季采暖费补助从700元调整到1250元;企业难以安排工作、享受伤残津贴的5-6级工伤职工每人每年度冬季采暖费补贴从700元调整到1250元;每名因工死亡职工经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冬季采暖费补助之和每年度1250元。

  ●补助方式:

  采暖期补助在每年11月份随离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因工伤残职工(人员)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

  ●资金来源:

  企业离退休(职)人员采暖费补助所需资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承担;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可参照本通知按原渠道解决。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1-4级因工伤残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采暖费补助所需资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企业难以安排工作,享受伤残津贴5-6级因工伤残职工采暖费补助由企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企业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政策解读

  ●发放范围:

  已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已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人员)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补助标准:

  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个采暖期从700元调整到1250元;1-4级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每人每年度冬季采暖费补助从700元调整到1250元;企业难以安排工作、享受伤残津贴的5-6级工伤职工每人每年度冬季采暖费补贴从700元调整到1250元;每名因工死亡职工经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冬季采暖费补助之和每年度1250元。

  ●补助方式:

  采暖期补助在每年11月份随离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因工伤残职工(人员)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

  ●资金来源:

  企业离退休(职)人员采暖费补助所需资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承担;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可参照本通知按原渠道解决。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1-4级因工伤残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采暖费补助所需资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企业难以安排工作,享受伤残津贴5-6级因工伤残职工采暖费补助由企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企业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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