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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护理津贴工伤复发待遇是什么?相关法律规定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4 09:54:34


领取护理津贴工伤复发待遇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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