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时间是什么?扬州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依据
一、扬州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时间是什么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二、扬州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二、扬州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