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改革前:扬州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