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滑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上下限是多少?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滑县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对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范围和时间
凡在我县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均属本次调整范围。
1.财政全额供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另行安排。
2.各类自缴单位在完成2021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后,于2021年7月1日至12月20日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
二、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上限及下限
1.根据国家统计部门提供的2020年度相关数据,确定2021年度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6368元,下限为1500元。
2.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928元,下限为150元。
3.自主缴存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根据统计部门数据,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794元,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乘积四舍五入)×2,计算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448元。
三、缴存比例的调整
各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限定在5%至12%以内,具体为5%、8%、10%和12%。需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单位应与缴存基数调整同时进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单位需附相关材料,经中心审批后方可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