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门市失业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0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0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5.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0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办理失业登记。
常见问题
1:失业保险费累计缴费不满一年是否可以领取
答:不可以,失业保险累计缴费至少满一年方可申领失业金。因为根据失业保险待遇的计算标准,缴费累计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常见问题2:离职时,在本单位的失业保险缴费不满一年是否就不能申领失业金如以前有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答:假设参保人A的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为20个月,则其中的12个月可申领一个月失业保险金,剩余的8个月可与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如A再次就业,失业保险缴费6个月后被辞退,则A在该单位的失业保险缴费虽未满一年,但可与之前剩余的8个月合并计算,则A的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月数为14个月,其中的 12个月可折算为申领一个月失业保险金,剩余的2个月可与下次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常见问题3:我已经买社保很多年了,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十多年,失业保险累计缴费2年,为什么失业金只能领取2个月
答: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的参保缴费年限进行计算,跟养老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险险种参保年限无关。如一直参加养老保险,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则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失业保险累计缴费2年,根据失业保险待遇计算标准,每满一年可领取一个月,累计缴费2年则领取2个月。
常见问题4:自己辞职离开单位的可以申领失业金吗
答: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辞职,不符合上述规定中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条件。
常见问题5:符合上述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到哪里办理申领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答:符合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单位为其办理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网上用工备案并到地税部门或地税网上平台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后,可以到参保地所在市、区所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站式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地税减册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原件、户口簿等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江门市一对一实名制就业服务登记表》原件、《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