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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郑州公积金贷款条件,2020年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20-02-12 19:48:04  郑州公积金查询


2020年郑州公积金贷款条件,2020年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经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同意,对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满足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其他情况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符合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自2019年3月22日起实行。

河南省公积金贷款条件

1) 提供缴存社保两年(含)以上的证明,社保缴存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必须一致;

2) 贷款职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须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致。

此外,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不予贷款:

1) 贷款职工家庭有短期负债、担保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2) 贷款职工家庭信用记录存在连续3期、累计6期以上逾期记录的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3)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代理公司的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资料: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④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⑤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所调整,新的贷款政策对于缴存账户余额较高,缴存时间较长的借款人没有影响,但缴存账户余额较少,缴存时间较短的借款人,在贷款额度上会受到一定限制。

  据了解,本次贷款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单笔贷款额度的审批标准,贷款最高限额、贷款比例、贷款期限等。按照贷款新政策,只有夫妻双方同在郑州市级缴存、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市区住房的,有还款能力时才能最高贷到60万元;如果属于借款人单方符合贷款条件、夫妻双方分别在两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县(市)区贷款、异地缴存职工贷款等情况的,则在有还款能力时最多可申请到40万元贷款。

  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对照新政策按以下步骤计算自己的贷款额度:

  首先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12329客服电话或办事大厅窗口查询本人及配偶的缴存信息,计算出夫妻双方账户余额总和以及本人的已缴存年数。

  其次利用公式: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计算出可贷额度。如果计算结果大于对应最高贷款限额(根据缴存情况选取40万元或60万元),则可贷额度最高为40万元或60万元;如果计算结果小于等于最高贷款限额,则计算结果即为最高可贷额度。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满足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其他情况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符合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进行担保。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数额较大的其它债务或正在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

5、原商业贷款所购房产为一手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6、原商业贷款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合作银行发放,且还款已满一年以上,近24期还款记录中违约连续不超过2期或累计不超过4期。


贷款额度:

1、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为目前家庭唯一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原购总价的70%,且不超过评估价的60%,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

2、家庭目前已有两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向已经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单方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

4、具体贷款额依据上述规定结合借款人贷款年限、家庭收入确定。


贷款期限:

1、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年龄;

2、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3、转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遇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自动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执行最新利率;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办理流程:

1、借款人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收入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余额和无逾期证明以及近24期还款明细清单2份、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原件,向贷款初审窗口提交贷款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初审人员出具《贷款资格认定表》。

2、借款人持上述资料原件到担保业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借款人向贷款初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符合贷款条件的,初审人员出具《贷款审批表》。

4、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在贷款复审窗口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5、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在受托银行窗口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和《个人贷款借款凭证》,于贷款发放日次月对日开始还款。

6、借款人根据担保公司的通知,前来领取《委托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郑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相关文章推荐一:个人在郑州缴存公积金 缴足6个月就能贷款
今后,个人在郑州有望能缴纳住房公积金了。昨日上午,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符合条件者,在正常缴纳公积金后,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该办法将来实施后,《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意见》要同时废止。


这些人员将可缴纳公积金

根据该《管理办法》,“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郑州市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是指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为社会提供合法服务的劳动者。

该办法适用于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或取得郑州市《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郑州市辖区内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灵活就业人员如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怎么缴:月缴存下限为335元,缴存上限为1675元

《管理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3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20%。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一经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保持不变,如需变更,应于当年的6月15日至7月5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根据测算,2015年郑州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3495元,以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缴存年度为例,月缴存下限为335元,缴存上限为1675元。也就是说,个人缴纳公积金,每月最低只需335元。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次月起,每月按时、足额将住房公积金存入其受委托银行借记卡中,并由受委托银行按照月缴存额从缴存人账户扣划至个人公积金账户。因缴存人银行卡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受托银行无法扣划而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应在下次扣划前补足相应代扣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的,管理中心将封存其账户。账户启封后,应当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自账户启封月份重新计算。


怎么贷款:缴足6个月就能贷款了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规定使用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或自愿销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应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才能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

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符合相关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按规定到管理中心指定受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的自主缴存灵活就业人员,未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或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管理中心将停止贴补商业银行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息差。借款人违约信息作为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郑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相关文章推荐二:个人在郑州缴存公积金 缴足6个月就能贷款
今后,个人在郑州有望能缴纳住房公积金了。昨日上午,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符合条件者,在正常缴纳公积金后,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该办法将来实施后,《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意见》要同时废止。


这些人员将可缴纳公积金

根据该《管理办法》,“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郑州市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是指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为社会提供合法服务的劳动者。

该办法适用于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或取得郑州市《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郑州市辖区内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灵活就业人员如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怎么缴:月缴存下限为335元,缴存上限为1675元

《管理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3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20%。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一经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保持不变,如需变更,应于当年的6月15日至7月5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根据测算,2015年郑州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3495元,以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缴存年度为例,月缴存下限为335元,缴存上限为1675元。也就是说,个人缴纳公积金,每月最低只需335元。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次月起,每月按时、足额将住房公积金存入其受委托银行借记卡中,并由受委托银行按照月缴存额从缴存人账户扣划至个人公积金账户。因缴存人银行卡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受托银行无法扣划而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应在下次扣划前补足相应代扣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的,管理中心将封存其账户。账户启封后,应当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自账户启封月份重新计算。


怎么贷款:缴足6个月就能贷款了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规定使用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或自愿销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应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才能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

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符合相关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按规定到管理中心指定受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的自主缴存灵活就业人员,未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或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管理中心将停止贴补商业银行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息差。借款人违约信息作为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郑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相关文章推荐三:公贷门槛9月起提高 贷60万要仨条件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使用率已连续12个月高于90%,资金流动性正在趋紧。在此背景下,7月31日晚间,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2016年9月1日起,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将作一些调整,本次贷款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单笔贷款额度的审批标准更加严格了。


【申请条件】

满足仨条件最高贷60万元

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其中,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解读:以前,夫妻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可贷60万元。新政对申请人的条件限制更加严格了。但贷款最高限额、贷款比例、贷款期限的有关规定未进行调整。


【贷款金额】

不超过余额的规定倍数

新政策规定,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单笔贷款金额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解读:“缴存账户余额”——取夫妻双方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的最新余额之和(不含近6期内一次性补缴金额,无配偶或配偶未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取借款人本人缴存账户最新余额)。需要注意的是,贷前6个缴存期内,如果借款人及配偶未办理柜面提取的,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时,那么就按1万元认定,其他情况按实际余额认定。

“已缴存年数”——取开户日期至当前缴至月份的间隔年数,不足整年的部分,向上取整。注意两种情况,一是异地贷款的,要依据缴存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来认定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年数;二是退伍或转业未满三年的复转军人,及纳入郑州市人才引进计划的高技术人才,办理贷款不受本条件限制。

  

【特别提醒】

1、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新政规定,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月还款额”按借款人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家庭收入”为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近6期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之和(含其他管理机构缴存基数)。


2、贷款还完前余额不能提取

除此之外,新的贷款政策还规定,借款人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结清前,本人及其配偶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内的余额只能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理由办理提取。

  

3、一方贷款后离婚了

另一方再贷款有限制

新政规定,以配偶身份提供缴存信息获得贷款后又离婚的家庭,非借款人一方在原贷款余额低于40万元时,方可再次申请贷款。比如一对夫妻以男方为借款人办理了50万元贷款,后来离婚了,那么女方在原贷款的剩余金额低于40万元时,才能作为借款人再次申请贷款。如果是离婚后男方贷款才还了1万元,还有49万元没还,那么女方就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为何要调整政策】

郑州贷款使用率已连续12个月高于90%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称,2015年5月以来,为充分支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郑州住房公积金推行了相对宽松的贷款政策,贷款发放量快速增长。目前,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使用率已连续12个月高于90%,资金流动性正在趋紧。

因此,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决定调整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哪些人受影响】

缴存账户余额较少的贷款额度会受限制

上述人士称,新政策对于缴存账户余额较多,缴存时间较长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没有影响。但对于缴存账户余额较少,缴存时间较短的借款人,则在贷款额度上会受到一定限制。

比如,一对夫妻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首次申请贷款用于购买郑州市区的住房,有足够还款能力时,只要夫妻缴存账户合计余额达4万元,就可申请到60万元的贷款。相反,如果这对夫妻缴存账户合计余额只有2000元,且缴存时间不足1年,那么最多可申请到15万元贷款。新政策体现了“多缴多贷、早缴多贷、少取多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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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使用率已连续12个月高于90%,资金流动性正在趋紧。在此背景下,7月31日晚间,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2016年9月1日起,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将作一些调整,本次贷款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单笔贷款额度的审批标准更加严格了。


【申请条件】

满足仨条件最高贷60万元

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其中,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解读:以前,夫妻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可贷60万元。新政对申请人的条件限制更加严格了。但贷款最高限额、贷款比例、贷款期限的有关规定未进行调整。


【贷款金额】

不超过余额的规定倍数

新政策规定,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单笔贷款金额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解读:“缴存账户余额”——取夫妻双方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的最新余额之和(不含近6期内一次性补缴金额,无配偶或配偶未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取借款人本人缴存账户最新余额)。需要注意的是,贷前6个缴存期内,如果借款人及配偶未办理柜面提取的,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时,那么就按1万元认定,其他情况按实际余额认定。

“已缴存年数”——取开户日期至当前缴至月份的间隔年数,不足整年的部分,向上取整。注意两种情况,一是异地贷款的,要依据缴存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来认定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年数;二是退伍或转业未满三年的复转军人,及纳入郑州市人才引进计划的高技术人才,办理贷款不受本条件限制。

  

【特别提醒】

1、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新政规定,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月还款额”按借款人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家庭收入”为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近6期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之和(含其他管理机构缴存基数)。


2、贷款还完前余额不能提取

除此之外,新的贷款政策还规定,借款人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结清前,本人及其配偶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内的余额只能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理由办理提取。

  

3、一方贷款后离婚了

另一方再贷款有限制

新政规定,以配偶身份提供缴存信息获得贷款后又离婚的家庭,非借款人一方在原贷款余额低于40万元时,方可再次申请贷款。比如一对夫妻以男方为借款人办理了50万元贷款,后来离婚了,那么女方在原贷款的剩余金额低于40万元时,才能作为借款人再次申请贷款。如果是离婚后男方贷款才还了1万元,还有49万元没还,那么女方就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为何要调整政策】

郑州贷款使用率已连续12个月高于90%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称,2015年5月以来,为充分支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郑州住房公积金推行了相对宽松的贷款政策,贷款发放量快速增长。目前,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使用率已连续12个月高于90%,资金流动性正在趋紧。

因此,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决定调整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哪些人受影响】

缴存账户余额较少的贷款额度会受限制

上述人士称,新政策对于缴存账户余额较多,缴存时间较长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没有影响。但对于缴存账户余额较少,缴存时间较短的借款人,则在贷款额度上会受到一定限制。

比如,一对夫妻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首次申请贷款用于购买郑州市区的住房,有足够还款能力时,只要夫妻缴存账户合计余额达4万元,就可申请到60万元的贷款。相反,如果这对夫妻缴存账户合计余额只有2000元,且缴存时间不足1年,那么最多可申请到15万元贷款。新政策体现了“多缴多贷、早缴多贷、少取多贷”的原则。

《郑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相关文章推荐五:郑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进行担保。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数额较大的其它债务或正在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

5、原商业贷款所购房产为一手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6、原商业贷款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合作银行发放,且还款已满一年以上,近24期还款记录中违约连续不超过2期或累计不超过4期。


贷款额度:

1、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为目前家庭唯一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原购总价的70%,且不超过评估价的60%,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

2、家庭目前已有两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向已经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单方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

4、具体贷款额依据上述规定结合借款人贷款年限、家庭收入确定。


贷款期限:

1、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年龄;

2、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3、转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遇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自动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执行最新利率;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http://www.At317.com


办理流程:

1、借款人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收入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余额和无逾期证明以及近24期还款明细清单2份、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原件,向贷款初审窗口提交贷款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初审人员出具《贷款资格认定表》。

2、借款人持上述资料原件到担保业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借款人向贷款初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符合贷款条件的,初审人员出具《贷款审批表》。

4、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在贷款复审窗口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5、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在受托银行窗口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和《个人贷款借款凭证》,于贷款发放日次月对日开始还款。

6、借款人根据担保公司的通知,前来领取《委托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郑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相关文章推荐六:郑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进行担保。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数额较大的其它债务或正在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

5、原商业贷款所购房产为一手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6、原商业贷款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合作银行发放,且还款已满一年以上,近24期还款记录中违约连续不超过2期或累计不超过4期。


贷款额度:

1、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为目前家庭唯一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原购总价的70%,且不超过评估价的60%,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

2、家庭目前已有两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向已经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单方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

4、具体贷款额依据上述规定结合借款人贷款年限、家庭收入确定。


贷款期限:

1、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年龄;

2、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3、转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遇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自动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执行最新利率;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办理流程:

1、借款人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收入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余额和无逾期证明以及近24期还款明细清单2份、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原件,向贷款初审窗口提交贷款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初审人员出具《贷款资格认定表》。

2、借款人持上述资料原件到担保业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借款人向贷款初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符合贷款条件的,初审人员出具《贷款审批表》。

4、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在贷款复审窗口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5、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在受托银行窗口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和《个人贷款借款凭证》,于贷款发放日次月对日开始还款。

6、借款人根据担保公司的通知,前来领取《委托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郑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相关文章推荐七:最新郑州商转公贷款条件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进行担保。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数额较大的其它债务或正在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

5、原商业贷款所购房产为一手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6、原商业贷款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合作银行发放,且还款已满一年以上,近24期还款记录中违约连续不超过2期或累计不超过4期。


贷款额度

1、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为目前家庭唯一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原购总价的70%,且不超过评估价的60%,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

2、家庭目前已有两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向已经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单方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

4、具体贷款额依据上述规定结合借款人贷款年限、家庭收入确定。


贷款期限

1、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年龄;

2、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3、转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遇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自动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执行最新利率;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办理流程

1、借款人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收入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余额和无逾期证明以及近24期还款明细清单2份、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原件,向贷款初审窗口提交贷款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初审人员出具《贷款资格认定表》。

2、借款人持上述资料原件到担保业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借款人向贷款初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符合贷款条件的,初审人员出具《贷款审批表》。

4、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在贷款复审窗口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5、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在受托银行窗口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和《个人贷款借款凭证》,于贷款发放日次月对日开始还款。

6、借款人根据担保公司的通知,前来领取《委托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郑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相关文章推荐八:最新郑州商转公贷款条件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进行担保。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数额较大的其它债务或正在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

5、原商业贷款所购房产为一手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6、原商业贷款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合作银行发放,且还款已满一年以上,近24期还款记录中违约连续不超过2期或累计不超过4期。


贷款额度

1、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为目前家庭唯一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原购总价的70%,且不超过评估价的60%,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

2、家庭目前已有两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向已经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单方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

4、具体贷款额依据上述规定结合借款人贷款年限、家庭收入确定。


贷款期限

1、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年龄;

2、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3、转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遇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自动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执行最新利率;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办理流程

1、借款人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收入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余额和无逾期证明以及近24期还款明细清单2份、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原件,向贷款初审窗口提交贷款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初审人员出具《贷款资格认定表》。

2、借款人持上述资料原件到担保业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借款人向贷款初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符合贷款条件的,初审人员出具《贷款审批表》。

4、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在贷款复审窗口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5、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在受托银行窗口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和《个人贷款借款凭证》,于贷款发放日次月对日开始还款。

6、借款人根据担保公司的通知,前来领取《委托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郑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相关文章推荐九:郑州公积金贷款9月起将作调整
近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从9月1日起,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将作调整。本次贷款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单笔贷款额度的审批标准,贷款最高限额、贷款比例、贷款期限的有关规定未进行调整。按照新的政策,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其具体贷款金额同时按三个条件确定。


首先,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其中,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其次,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最后,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据介绍,新的贷款政策体现了“多缴多贷、早缴多贷、少取多贷”的原则。新的贷款政策对于缴存账户余额较高、缴存时间较长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没有影响,仍可最高贷到60万元。但对于缴存账户余额较少、缴存时间较短的借款人,在贷款额度上会受到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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