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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阳医保异地报销政策,2020年贵阳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7 09:00:12  南京医保查询


2020年贵阳医保异地报销政策,2020年贵阳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为进一步提高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关于修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补助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6〕8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发〔2018〕16号)要求,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政府补助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城镇居民(含不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原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原18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由原每人每年610元、原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以及具有本市城镇中小学学籍的学生或在筑高校的大学生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49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71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为490元;

二、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重度残疾的人员(原18周岁以下含在筑高校的大学生)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49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1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480元提高为700元、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原18周岁及以上的人员)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61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1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为700元;

三、 低收入老年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61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10元,其中: 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0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510元提高为610元。

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三无人员”,个人缴纳部分仍由民政部门代为缴纳。

七、政府应补助的资金,扣除中央和省两级政府补助的资金后,由市政府补助40%,区、县(市)政府补助60%。

贵阳医保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一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 200 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 90%;

二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 400 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 80%;

三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 600 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 70%;

异地(转院及异地急诊)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 600 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 50%。

报销比例及范围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在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在非城镇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2)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费用;

(3)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参保居民自行前往安顺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外的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费用;

(5)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和诊疗目录外的费用;

(6)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费用;

(7)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就医的;

(8)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残(精神病除外)就医的;

(9)属于工伤支付的医疗费用;

(10)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费用;

(11)其他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

贵州省与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四川、陕西、甘肃七省份,签署了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协议。协议签署完成,意味着在这7个省份中,贵阳人可转诊至协议内省份定点联网机构就医,并享受出院窗口直接结算报销服务,在这7省份看病的时候,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

  参合对象

  农村中小学生,可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缴费,城中村的村民、进城务工的农民及随迁家属、进城就读农村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工作单位的也可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加、重复享受待遇。

  办理时间 http://www.At317.com

  新农合主要是年度集中筹资,参合时间一般在每年9月至次年2月底(协议及滚动筹资的按新农合统筹地方管理要求办理);次年1月1日-12月31日为保障享受期。

  提醒:过期不补。凡新农合缴费期间未缴费参合的,时间截止后不得补办。有亲人在外打工的,注意关注参保时间。

  办理材料

  参加新农合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参合时要注意校对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准确无误。

适用人群已经参加贵州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的下列人员:

(一)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职工和城镇(乡)居民;

(二)因公驻外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跨省转诊转院条件的参保人员。

办理流程(一)由本人填写《异地安置就医申请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所选医院无需到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和医院盖章确认,总数不超过四家;

(二)本人认真阅读《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知情同意书》,并签字认可;

(三)本人持二代社会保障卡(已在银行激活使用),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做卡信息确认;

注:2017年7月1日前,已经办理异地就医安置的参保人员,其备案医院属于已经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的,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备案到国家平台。或根据参保人的就医需求,也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异地就医备案医院。

(四)跨省转诊转院人员,由本人或其亲属填报转诊转院申请表,经具备转外资质的医院确认并签字盖章后,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原则上备案选择的医院为一家。

注意事项(一)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待遇结算标准执行参保地医保待遇政策。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刷卡住院,出院时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二)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的,需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办;

(三)参保人员从异地返回参保地之后,需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取消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方可在参保地刷卡就医;转诊转院备案有效期为一次,就医结束后,医保系统自动解除备案。

(四)全国各省(市、区)开通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医院名单已向社会公布,参保人员可以登录网址(http://si.12333.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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