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春医保异地报销政策,2020年长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2020年长春医保异地报销政策,2020年长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在外地可以享受长期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待遇和异地急诊待遇。
关注一:长期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待遇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到长春市医保局2楼24号窗口办理:
1.社会保障卡(二代医保卡);
2.异地居住证明(异地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之前办理过的《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首次办理无需提供此项)。
办理后可以持卡在异地居住地(市级统筹区)开通直接结算的全部定点服务机构就医,并实现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服务机构可在社会保险网站http://si.12333.gov.cn查询。
关注二:异地急诊待遇
在异地因急、危、重症等符合急诊病情住院,需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0431-或0431-)进行登记。出院后携带以下材料到长春市医保局2楼26号窗口办理:
1.身份证;2.医保卡;3.住院票据;4.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5.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盖医院公章);6.单位或外地居住地社区出具的为何在外地医院就医的证明(盖公章);7.代办人或本人吉林银行的储蓄卡或活期存折;8.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背面写上急诊经过,并按手印)。
一、长春医保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材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报销流程
1、参保人就医时必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出示社会保障卡和门诊病历册,凭卡挂号并领取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然后就诊。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2、符合住院治疗条件的参保人,凭门诊医师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及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并预交一定数额的起付线及自负比例部分的押金,押金额由定点医院确定。
3、因定点医疗机构网络故障或停电而发生的门诊现金费用,须持该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病历本、复写处方以及有效票据到医保中心审核后冲减个人帐户资金。
4、本地急诊到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须在急诊发生3日内(节假日顺延)持医生诊断证明到医保中心办理登记,经核准后准予报销。
二、长春医保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
报销比例和范围
长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甲类100%+乙类90%(退休为92%)-起付线)*(1-个人自付比例)=统筹核报,其中起付线省级1500元,市级1000元,区级700元;个人自付比例省级15%,市级12%,区级9%,退休递减两个百分点。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住院报销比例公示为:(甲类100%+乙类90%-起付线)*对应段比例=统筹承担,其中起付线省级1200元,市级800元,区级600元,对应段比例:起付线-5000元为省55%、市65%、区75%;5000-6万为省60%、市70%、区80%。(甲、乙、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可以医保局网站(http://www.ccyb.gov.cn/)网上营业厅,公共查询栏目中进行查询。)
长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2、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
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