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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可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7 09:02:10  南京五险一金


台州可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和妻子平时工作都挺忙,以前办理公积金一年一提,需要我们在两人都相对宽裕的时间一起到场签字,十分麻烦。现在好了,公积金可委托他人提取,我们只要一方有空就能前来办理,方便多了”。近日,在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门分中心顺利办理好公积金一年一提业务的叶先生点赞道。

叶先生所说的公积金委托他人提取,得益于4月刚修订出台的《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之前,部分职工因各种原因不能到场提取公积金,希望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及财产安全,公积金中心一直以来只开放由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为给缴存职工提供更多便捷,《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增加了委托他人提取的渠道。

根据新规定,申请人申请提取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如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如委托配偶办理的,需额外提供结婚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如委托父母或子女办理的,需额外提供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除以上关系人的其他人代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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