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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短期重大疾病保险生效时间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8 09:16:00


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短期重大疾病保险生效时间
一、短期重大疾病保险生效时间
  据了解,重大疾病保险属于人身险的一种。而在新《保险法》中,对人身险合同何时生效有所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承保,那么这份保险合同生效日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那天,也就是投保人签名递交投保单之际。但是,像重大疾病保险这类健康险产品,会设置等待期,在观察内投保人或受益人发生的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因此,这一特殊的时间段应引起被保者重视。等待期的设置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防止人们带病投保造成的对保险公司的不公平现象发生,或防止投保人明知将要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利的行为。一般来说,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的等待期一般为30天至90天,部分长期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可能达到90天、180天甚至1年。在保单条款中,都能清楚知晓产品等待期的长短。

  所以说,重大疾病保险的生效时间是从等待期后开始的。建议大家在投保时,尽量选择等待期短的产品来购买,让自己趁早获得保障。

  二、医疗保险生效时间
  1、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起,向地税部门缴纳了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地税部门征收到医疗保险费的当月1日起生效,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录用员工之日起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效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录用员工逾期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其补缴生效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3、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暂停该单位在职参保人员享受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待遇,暂停期间所发生的本属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所需资料
  1、投、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未成年人无身份证需提供户口及出身证明

  2、投保人银行卡(注意只能是储蓄卡,不能是信用卡,且各家保险公司对银行卡或有要求)

  3、如果是有病史告知还需提供病历或体检报告

  4、投保单,投保单的内容需真实填写,特别是告知栏的内容,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实现电子化保单,但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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