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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济宁生育津贴报销标准,2019年济宁生育保险金领取流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20-02-23 16:57:07  郑州医保查询


2019年济宁生育津贴报销标准,2019年济宁生育保险金领取流程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报销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正常生育的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证或者死亡医学证明。难产的应提供以下材料:正常生育所需材料;医院有关诊断证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及地址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地址:济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36号电话:0537- 济宁市中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地址:济宁市建设路34号电话:0537- 济宁市任城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地址:济宁市共青团路54号电话:0537- 微山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地址:微山县东风路电话:0537- 鱼台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地址:湖凌2路建行电话: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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