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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2019年工伤保险政策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3 09:50:59  长春工伤保险


临淄2019年工伤保险政策

 1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政策
1、用人单位为什么要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职责,也是保障职工权益的有效途径。

 
2、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有哪些?
单位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3、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副本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证件,到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4、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单位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2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政策
6、参保个人指的是哪些范围?
指的是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7、参保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有那些?
参保个人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8、参保个人如何办理参保缴费?
参保个人凭社保卡,到户籍或常住地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和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手续。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及其他续缴企业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时,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就近选择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续缴手续;领取失业金的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处缴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和大额救助费到相应社保大厅办理续缴手续。
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采取银行代扣代缴,扣款时间一般为每年7—12月份,应务必于11月30日前在代扣的银行卡中存入足额款项。因未按规定时间存款或存款数额不足的不予代扣,由此造成当年的社会保险费中断,跨年度将不能补缴。

9、参保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参保个人按规定应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为减轻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负担,可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10、参保个人缴费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领取失业金的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只需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大额救助费及长期护理保险;享受低保的人员于11月30日前携带享受低保资料到社保大厅办理手续后,按6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救助费、长期护理保险共计2302元。

11、参保个人养老保险费能否补缴?
参保个人每年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政策
12、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正常退休:参保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原在企业工作期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女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13、参保人员怎样办理退休?
正常退休:单位职工由所在单位向负责统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企业职工退休申报表》、职工档案材料、社保卡、养老保险手册等。参保个人由本人携带社保卡、养老保险手册,到参保的社保机构办理。

14、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实行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激励政策。参保人员退休金的多少取决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及退休时的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所以,参保个人尽量不要中断缴费。
经测算,2018年,女性参保人员达到55周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满15年的,如按历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缴费,月养老金900元左右;如按历年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作为基数缴费,月养老金1200元左右。若2018年缴满20年且达到退休年龄的,按历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缴费,月养老金1170元左右;按历年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作为基数缴费,月养老金1480元左右。若2018年缴满2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的,按历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缴费,月养老金1370元左右;按历年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作为基数缴费,月养老金1800元左右。

15、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有哪些待遇?
(1)丧葬补助费1000元;
(2)发给直系亲属10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18年去世人员标准为56730元;
(3)有供养直系亲属且符合供养条件的,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

16、参保人员在职死亡后有哪些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1)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2)丧葬补助费1000元;
(3)一次性救济费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由统筹基金发放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满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按十五分之一发放。

17、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不满15年如何办理?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参保人员有三种选择,一是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二是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18、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亲属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怎么规定?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每人每月460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每人每月410元;沂源县、高青县每人每月360元。其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在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兼有上述两种情况的,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19、企业退休(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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