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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优惠政策201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3 09:50:59  长春养老保险


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优惠政策2018
 
 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又要开始缴费了,大家是否都准备好缴纳养老保险了呢,相信往年有参保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居民对于如何缴费已经是轻车熟路的了。不过2018年的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出了新的优惠政策,那么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为了保障残疾人在晚年的时候可以拥有更高的养老保障,2018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针对残疾人的缴费情况有了什么新的变化。

一般我们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最低补贴标准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至600元补60元、缴700至900元补70元、缴1000至2000元补80元。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100元。

在新的优惠政策中规定: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享受中、省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市、县(区)财政还会再帮助他们补贴多100元;三级和四级残疾人按规定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市、县(区)财政也会给予多100元的补贴。财政补贴所需资金市、县(区)各承担50%。

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更好的为残疾人提供养老保障,减轻他们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经济负担,让残疾人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积极性更高。所以,还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残疾人,还不赶紧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次参加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需要进行身份认定,不要忘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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