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保险知识网社保长沙长沙医疗保险

医保报销比例2018,2018年农村医保报销标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7-11-03 16:11:18  长沙医疗保险


医保报销比例2018,2018年农村医保报销标准,2018年异地医疗保险如何报销,职工医保报销新政策。
    医保报销新政策

  一、城镇医保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7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3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2009年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1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类如挂号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助听器等,治疗项目类如磁疗等以及其他类如不孕症治疗等。

  大病医保不予报销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http://www.at317.com

  7、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推荐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贫困人员住院,将不再有单次住院医保报销封顶线;在县级以上医院门诊、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至60%,各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10月16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该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移民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涉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三个方面。

  这里所说的贫困人员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自治区将通过落实贫困人员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等,确保到2017年年底贫困人员全部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将由财政资金或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贴;将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对患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的贫困人员实施综合保障。取消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次住院封顶线,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将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至60%,各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贫困家庭育龄妇女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给予补助。

  为使贫困人员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自治区将建设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各类补充保险一体化结算信息平台,依托社会保障卡实现“一单式”结算。

  2020年前,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已按相关规定享受政府代缴政策的不重复享受,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据悉,此次政策的完善,是在在普惠政策基础上给予贫困人员的特殊政策,以期切实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和医疗费用负担。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了基本保障,特别是对于占我国人口总数一般以上的农村居民,该保险更是起了重要作用,那么参保了该保险,农村的居民在发生医疗费用时能报销多少呢?以下进行详细介绍。

 1、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报销比例

  (1)镇风险基金补偿: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4、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我国农村人口占据非常大的人口比例,同时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导致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尤为严重,因此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尤为重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解读

  1、门诊补偿:

  (1)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 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4、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社保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