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补助
事项名称 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长沙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补助)
事项类型 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事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5号主席令);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4、《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
5、《长沙市失业保险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
6、《长沙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办法》(长人社发〔2013〕102号)。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法定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办事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抚恤金。
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费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费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自杀、酗酒、吸毒、交通事故而致死亡的,不得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抚恤金。
申报材料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0731-)
窗口地点 失业人员所属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
交通到达线路 无
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业务咨询电话 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