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疗保险市外转诊政策解读
成都医疗保险市外转诊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我市当前执行的市外转诊医保报销管理经办流程是依据2009年开始执行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154号)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155号)来确立的,但在多年实际执行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环节:一是现行办理流程中需要参保人将医院签章的转诊材料送交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来办理市外转诊核准备案手续;二是参保人在外地转诊需要再次变更就诊医院时,需要返回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三是有从我市公立大型高等级医院转出到外地无行医资质医院就诊的情况。
二、目的意义
通过调整和规范市外转诊医保报销管理经办流程,最大限度地为参保人市外转诊办理相关医保经办手续提供便利。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转诊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参保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提出市外转诊申请后,由指定医疗机构将市外转诊备案信息通过信息系统上传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减少了参保人员往返跑路的麻烦。
(二)明确转诊有效时限,方便患者就医。将市外转诊更换一次转诊医院即需要办理一次转诊手续的办理方式变更为在12个月有效期内无需另外办理转诊手续,为参保群体市外转诊提供了方便。
(三)明确转诊地医疗机构,规范就医行为。规定了符合市外转诊医保报销范围的转诊地医疗机构等级条件为三级或专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了转诊就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