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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缴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社保缴费基数规定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7-04-27 15:34:31  上海缴费明细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社保缴费基数规定
    社保缴费基数规定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2075元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415元
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4310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2930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586元
城乡居民缴费基数上限:12930元
城乡居民基数下限:3377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限:4025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2415元/月

1、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4025元。按照4025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2415元与4025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415元。
3、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4、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5、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6、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温馨提示】:因各地区政策不同,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比例与档次的差异,本文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社保局公布基数为准。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在度基准值发布前,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按高档4025元/月、低档2415元/月预缴。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以其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并按12075元/月封顶、2415元/月保底(暂定基准值为4025元/月)为基数预缴;参保单位按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预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从去年的每月2415元至12093元调整为2586元至12930元,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将从去年的每月4031元调整为4310元。

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暂缓缴费。而到龄办理退休的人员按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58元/月)预核并预发待遇,死亡人员按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1650元/月)预核并预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均不得延期办理。

在度基准值发布后,参保单位应及时进行缴费和待a4b遇核定。有预缴的个缴人员以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可不再变动。如缴费指数小于0.6或1的,本人愿意,可在12月30日之前以度基准值补缴调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滞纳金),逾期不再补缴调增;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此前的缴费,按度基准值并结合度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结果统一进行调整、结算。已按预缴基数缴费后转出的,不再调整、结算。

如何看待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上调,7月起工资或将减少

6月15日,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了通知。15年北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较14年6463元提高了623元。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要参考这个平均工资,7月份开始执行,如果你上一年度工资涨了,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要上调,这意味着到手的工资又要少了。

工资变少并非坏事

有人会认为社保基数上调是件坏事,因为这将导致自己到手的工资变少,实际上并非如此。首先,社保缴费基数多了,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钱也会变多,我们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会变多;最重要的是,社保基数上调,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变多,而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全部归个人所有,买房、租房、装修都是可以提取出来的。所以,虽然表面来看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导致个人的到手工资减少,但实际上对于职工来说是件好事。

社保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以北京地区为例,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上限和下限为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40%;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年度与社保年度相同,公积金的缴费下限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水平,15年为1720元,上限为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

  1、4月7日起,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网址:https://zzjb.12333sh.gov.cn)打印《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亦可持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卡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打印。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2016年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请相关单位及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申报调整。

  3、 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6年4月1日起调整,并从2016年5月起按照新的标准征收。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等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及时按新的缴费标准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注入缴费卡内,以免对个人权益造成影响。

  4、根据规定,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从2016年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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