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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肇庆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标准,2017年肇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8 13:41:50  广州社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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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报销标准2017。
日肇庆召开全市深化医改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0年全市医改工作情况,查找医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
 
  过去一年,全市共有6个县(市、区)及高新区按人均15元的标准落实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2010年3月底,我市15项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除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受客观原因影响未完全达标外,其余的14项已经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指标。

  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面,肇庆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如高要成立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卫生院成立公共卫生管理科,促进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肇庆高新区实行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等。

  今年是实施2009-2011年医改三年方案的收官之年,肇庆将继续落实与省签订的责任书,以推进全民医保为目标,全市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提高到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力争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合人员的报销比例,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不低于16万元、10万元、10万元;今年在全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惠祥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及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了2011年度主要工作责任书,要求各地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副市长黄玲、各县(市、区)及高新区相关负责人及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记者近日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了解到,从2008年7月开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万元/年提高到5万元/年,此政策现已开始执行。为了让您更为清楚地了解居民医保政策的详细内容,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总结出十三项问答,指导您如何进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就医。

“医保让我们真正享实惠”

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参保人出示医保证给医疗机构,经医院医保办驻院专员确认记帐资格,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参保人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属医保负责的费用,由医院与社保局结算。陈淑常这位患者心里高兴看病钱直接按比例报销了,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昨天早上11时,记者来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前来进行医保登记的居民络绎不绝。他们有的是为家中年迈的父母进行登记,有的是为刚出生的孩子进行咨询,还有的是家中有重度残疾的病人。昨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市民纷纷表示,医保政策提高了市民们的生活质量,对老百姓能直接受益的惠民政策,他们非常欢迎。

城镇居民医保将其他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非从业成年居民纳入,让家有没工作的人群的家庭直接受益。工农社区里的居民周阿姨昨天第一个来到居委会进行医保登记。张阿姨告诉记者,自己家中有两个病人,一个是患疾病的儿子,今年30多岁;另一个是孩子的父亲无业人员,今年60多岁,患有糖尿病等疾病是家中的两个病人,以往每月医药费要花去1000多元,弄得家庭负担很重。“现在好了,有了这么好的政策,我们的负担将大大减轻。”

据介绍,目前城市实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可分为两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那些除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外,其余人群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报销十三问

一、那些人可以参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市户籍符合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1、未满18周岁的居

民及18周岁以上的中学生;2、18周岁以上无业居民;3、未享受公费医疗的大中专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4、征地后转为无业居民的本市被征地农民。

二、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在此基础上,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50%的补助,其余50%由当地城乡医疗救助金解决。

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周期如何确定?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个缴费年度只征收一次,缴费时间为每年的5月至6月;新入学学生未在户籍所在地参保而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参保的,新入学当年缴费时间为9月至10月。一次性缴费当年7月至次年6月的费用,超过缴费期限未足额缴费的,本年度不再受理参保。年度内由于各种原因中途退出的,已缴纳的保费不予退还。

四、参保缴费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待遇?

答:1、参保人缴费的次月1日起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人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下一缴费年医疗保险费的,在缴费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五、什么是基本医疗费用?

答:基本医疗费用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及支付标准等“三个目录”中规定可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

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答:参保人因患病、意外、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门诊)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

七、参保人住院(或特殊门诊)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符合规定的,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参保人连续缴费年限为1年内的(含1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5%;连续缴费年限超过1年以上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是50%。

八、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

答: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医保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起点金额,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参保人自付。2007年度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880元,二级医院584元,一级医院360元。市外转院的起付标准按我市同级起付标准的120%计算。一个缴费年度内多次住院的从第2次住院起,起付标准递降20%,但最低为所住医院的20%。

九、2008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由2007年的3万元提高到5万元。

十、目前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⑴三级医院。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⑵二级医院。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肇庆市第四人民医院、肇庆市中医院、肇庆卫校附属医院、高要市人民医院、端州区人民医院、端州区华佗医院、端州区红十字医院、高要市中医院、鼎湖区人民医院、鼎湖区中医院。
⑶一级医院。肇庆市皮肤病医院、肇庆市结核病防治所、肇庆市博爱医院、端州区妇幼保健院、肇庆新民专科医院、肇庆市复退军人医院、肇庆西江医院、肇庆女子医院、肇庆仁爱手外科医院、肇庆福康生殖泌尿专科医院、端州区黄岗镇医院、端州区睦岗镇医院、大旺医院。

十一、我市转诊广州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我市转诊广州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十三家,分别是: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肿瘤医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一院、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暨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十二、特殊门诊包括哪些项目?

答: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肿瘤化疗、放疗和疗毒症透析治疗;经批准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后,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抗排斥治疗。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

十三、看普通门诊或到药店买药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设统筹基金,不设个人帐户,只有住院和特殊门诊才能报销,看门诊或到药店买药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参保人发证流程

符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携带户口薄或身份证到所在放社保局或指定机构→1、以家庭为单位填写《肇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2、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社保局开出缴费申报表→凭保险关系科(股)开出的缴费报表到指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30天内→参保人凭银行收款证到社保局确认缴费记录

㈡享受的待遇流程

参保人因病到医院住院就医→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向医生出示参保凭证并请开具记帐通知单报医院医保办→由医院医保办驻院专管员确认记帐资格→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参保人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属医保负责的费用,由医院与社保局结算

参保人因病到医院住院就医→异地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前需办理相关手续→参保人直接和医院进行现金结算→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提供资料:医疗费发票、医疗费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银行帐号复印件、异地就医手续)→社保局办理待遇审核报销后将费用划拨到参保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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