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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的缴基数如何确定?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7-02-27 14:38:34  长沙社保补缴


社保补的缴基数如何确定?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以上海市 2004 年的情况为例, 2003 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 1847 元。如果你的月工资超过了 1847*3=5541元。则社保缴纳基数是 5541 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 1847*60%=1108.2 元,则社保缴纳基数是 1108.2 元。要是工资在1108.2 至 5541 元之间,那基数就是你的工资。

社保缴纳基数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北京:三类人员需补缴社会保险基数差额

9月2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由于2012年该市职工平均工资6月正式公布,直接影响到各项社保缴费基数,补缴和补发待遇具体方案已公布,即日可办理。凡是缴费基数低于2013年社保下限、高于2012年上限14016元的参保人员,均在此次调整范围内,预计将涉及约300万参保人。

1、在职职工:

需补缴范围:在正常缴费单位参保,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高于2012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即14016元)的缴费人员。

补缴标准: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下限2089元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下限3134元的,应按3134元标准补差;个人上年月均工资高于15669元的参保缴费人员,应按15669元标准对各项社会保险补差。

2、灵活就业人员:

需补缴范围:在职介、人才机构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社平工资、社平工资70%、社平工资60%、社平工资40%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补缴标准:养老、失业原按1869元缴费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2803元缴费的,应按3134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4672元缴费的,应按5223元标准补差;基本医疗原按3270元缴费的,应按3656元标准补差。

3、其他人员:

需补缴范围:在街道社保所按照社平工资40%、社平工资70%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市级社会保险补助政策人员。

补缴标准:养老、失业原按1869元缴费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基本医疗原按3270元缴费的,应按3656元标准补差。

补发方案:退休人员先补后发

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后,也会相应地影响到上万名退休人员的待遇补发问题。他们须先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后,再领补发养老金。如果到2013年11月15日仍未补缴,则会影响个人账户。http://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参保人都很清楚,社保缴费基数也叫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但是更详细一点,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社保缴费基数2015查询?社保缴费标准怎么样?这些问题很多参保人就不是很了解了。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可以参照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也就是说社保缴费基数2015标准要根据2014年平局工资水平。社保缴费标准每年都会有调整,主要是其中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社会保险费。了解了社保缴费基数2015与2015社保缴费比例,就可以轻松计算出2015社保缴费标准。而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呢?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费率决定了社保基金的收入,反映了国家社会保险费负担水平,应当由国家做出规定,目前缴费基数和费率由国家做出原则规定,具体由统筹地区做出规定。根据国家规定,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工资额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

   2017社保补缴基数怎么确定根据相关政策,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可以按程序进行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参照相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方法/步骤

  11、《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的人员类别为哪些?

  《通知》中明确,涉及人员为“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农业户口不涉及档案问题,故应明确为“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2、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通知》中明确,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故申请人应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33、个人可以申请什么时间段的补缴?

  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经存档机构初审材料并报请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可以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4、补缴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涉及补缴系数?是否记个人帐户?

  《通知》规定,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55、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中断是否可以通过本《通知》补缴?

  《通知》中提到,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66、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

  (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77、个人办理补缴应通过什么部门?

  根据《细则》要求,已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本人可向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88、如果个人档案既不在单位,也不在存档机构的,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99、补缴时是否需要中断在缴的保险?

  根据《细则》要求,申办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1010、那些情况下不得申办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办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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