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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4050社保补贴政策,重庆4050社保补贴申请程序2017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3 09:31:39  重庆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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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4050社保补贴政策
  区人力社保局:凡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失业登记证、所在地社保所出具的补贴期间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社保本复印件、申请人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存折复印件、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申报。由社保所审批后上报,经复审备案后,方可兑现补贴。

  “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怎么申领
  一、“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每年3月和9月有两次申报时间。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2.提供灵活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证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低保证明(复印件)

  4.下岗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雇工的劳务协议及雇主的营业执照(雇主没得资格享受)

  申请4050社保补贴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1.“4050”社保补贴的条件:实现了灵活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对象(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等),可以申请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即你所提的“4050”),社保补贴按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社保补贴期限,除从开始享受社保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包括正常退休年龄和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2月1-20日和8月1-20日向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社会保险补贴(2月1-20日申报上年7-12月的补贴,8月1-20日申报当年1-6月的补贴,过期不补申请)。

  2.申报程序: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经社区初审合格后交镇街进行复审,经镇街复审合格后交区就业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报区财政局审批,经审批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当事人养老保险存折。

  3.申报所需材料:《重庆市合川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自主创业证明材料》)、《重庆市合川区就业证明》、《养老保险储蓄存折》、《居民身份证》、《重庆市财政性资金通用缴款书(医疗保险)》。

4050的社保补贴针对的是城镇灵活就业人群,首先你要是城镇户口才能办理,其次你还需要办理失业证,再者你需要与个体工商户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最后必然是要先够买社保.一般是每年3月办理去年7-12月的,9月办理本年1-6月的,办理地为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保所,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就业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和协议、其他还需要申请表、证明表可以在街道(乡镇)社保所领取,有一份购买社保情况的表是需要在邮政大厅盖章的.

2017年重庆4050社保补贴政策

4050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怎么样?根据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申请4050人员社保补贴需要达到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并且属于灵活就业者等条件才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4050”是指截止至2011年12月31号前,达到4050标准(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没有挂靠单位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二、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办法:

  1、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每年1—2月申报上年7至12月社会保险补贴,7—8月申报当年1至6月社会保险补贴。

  2、报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未参加社会保险、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以及对申请手续和相关凭证材料不齐全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期限:

  1、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2、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并仍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可按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期限相应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3、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起,对连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

  4、2008年12月31日前已连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剩余期限按规定执行。

  四、重庆市4050人员申请社保补贴的程序:

  1、每年3月和9月,“4050”人员向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交相应材料;

  2、经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初审,当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后,4月中旬和10月中旬送财政部门复核;

  3、财政部门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直接将社会保险补贴划入个人储蓄账户,并及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相关险种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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