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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2017年五险一金最低缴费标准,2017年石家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何计算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6-12-19 19:55:20  石家庄缴费明细


2017年石家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2017石家庄五险一金缴费标准计算,石家庄五险一金缴费明细表2017。
石家庄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是多少?
石家庄五险一金是指石家庄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石家庄的公积金。

1.石家庄五险缴纳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2014年度河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239元(3853元/月)[详见本文参考资料1],因此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1559(3853*3)元,下限为2311(3853*60%)。

2.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3044元(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最低为2609元(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详见本文参考资料2]。

二、2015石家庄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类型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
 20%
 8%
 
医疗保险
 8%
 2%
 
失业保险
 2%
 1%
 
工伤保险
 0.5%,1%,2%
 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
 0.8%
 个人不缴费
 
公积金
 12%
 10%
 

(2015石家庄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

五险一金的缴纳计算比较麻烦,大家可以通过五险一金缴费计算器来进行相关计算,一些缴费比例和基数已经在就算器里面设置好了,大家只需要输入自己的工资金额,就可以计算出相应的费用了,非常方便,比如北京的朋友就可以使用平安北京五险一金计算器进行相关计算。

三、2015石家庄五险一金怎么交?
1.五险怎么交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流程如下: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委托扣缴社保手续(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局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2.公积金怎么交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应按规定于每月发薪后5日内带转账支票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到中心业务大厅或各管理部缴存。

如果单位有职工的增减变动,还需填写《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明细表》,按月将增减职工情况填写完整。连同《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转账支票一并交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缴存、变更业务。

缴存地点: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1号

据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公布了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为52409元,比前一年的46239元增长6170元。据此计算,核定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时,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620.45元的(即月平均工资的60%),按2620.45元核定;高于13102.26元的(即月平均工资的300%),按13102.26元核定。

石家庄市将于7月开始核定参保单位及职工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时补收今年前几个月新旧基数的差额。

2016年度,石家庄市养老保险费每月最低缴费标准为349.39元,最高为2620.45元。根据政策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每月缴纳标准可按我省月社平工资的40%、60%、100%、200%、300%等标准缴纳,也可在40%至300%的区间内,即350元至2620元之间,自主选择每月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

即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上述标准缴纳2016年1~12月的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缴费,也可以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费,但每月只能缴纳一次,且不能跨年度缴费。

养老保险缴费提高,养老保险待遇也随之变化。今年7月起,石家庄市社保部门将开始对2016年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使用新公布的数据计发养老金,并对上半年预发养老金人员重新计发。

此外,石家庄市社保部门也将于7月起受理今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发放业务。未退休的参保人员死亡的,遗属可到其原参保单位或档案保管机构申请办理;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可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仍由原参保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可到原单位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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