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石家庄社保缴纳比例表,石家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2017
2017年石家庄个人社保缴纳比例表,2017年石家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自2016年6月23日起,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了,每月缴纳标准为:
按省月社平工资40%缴费标准为 350元
按省月社平工资60%缴费标准为 524元
按省月社平工资100%缴费标准为 873元
按省月社平工资200%缴费标准为 1747元
按省月社平工资300%缴费标准为 2620元;
也可以在349.39元至2620.45元区间自由选择每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请务必在2016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跨年度不能补缴。
【社保知识】
企业退休人员如何到社区办理登记手续?
企业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简称《登记表》)和《社区登记回执单》交给退休人员。退休人员携带《登记表》、《回执单》、身份证、两张近期一寸照片到常年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登记。工作人员在《回执单》签字盖章,并将登记信息在社管系统中做确认操作。
养老金恢复、补发的条件?
按照养老金停发的条件,在发生第(1)、(2)、(4)、(5)、(6)、(7)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应从暂停发放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发生以上第(3)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市人社局日前公布我市2016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在岗职工缴费基数为52960元,上限13240元、下限2648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有1765元、2648元、4413元三种标准,可自主选择。
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每年6月下旬到当年12月下旬,为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根据全省统一规定,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日前公布了我市2016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2960元。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核定;低于60%的,按照60%核定。
据此计算,2016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3240元确定,下限按60%即2648元确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60%、100%确定,即1765元、2648元、4413元,缴费者可从这三种标准中自主选择。
另外,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提醒:尚未办理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以免错过缴费时间。已经办理的人员,在缴费时应核对本人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