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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20-03-27 19:46:05  上海医保查询


上海医保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

    参保人员进行门诊大病医疗,需要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手续。参保人员应凭定点医院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社保卡或医保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乡镇)医保服务点办理大病登记手续(直属单位至市医保中心办理),每次登记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6个月内需要变更医院进行医疗的,应当到原办理登记手续的市、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乡镇)医保服务点申请撤销登记,再重新办理登记手续。超过6个月,需继续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应重新按上述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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